9月24日,深圳市政府宣布,下月将在香港发行不超过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,并将在联交所上市。债券年期包括两年、3年及5年,其中,3年及5年均属绿色债券。
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表示,欢迎深圳市政府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,是第一次有内地市政府在境外发行债券。
她认为,今次发债可丰富香港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,促进人民币国际化,支持香港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,作为协助内地「走出去」的首要平台,扩大及深化本港人民币债务市场,加强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。特区政府期待与深圳市政府共同努力,推动更高水平的港深合作。
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说,香港是国际者配置资产的重要平台,发挥国际资金进入内地的独特桥梁作用。特区政府计划,就深圳市政府在港发行的债务票据所支付的利息及获得的利润,豁免征收利得税。